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圖文業主拿到賠付確認函違約款4年到不瞭位



  金報訊(記者夏中華)因未南投縣當舖按時交房,開發商承諾依約定繳納賠付款。然而,賠付期限過去瞭4年,賠付款卻仍未到位。昨日,多名業主拿著和開發商簽訂的"違約交房賠付確認函",愁容滿面。

  郭女士稱,她於2006年9月買下黃陂盤龍城武漢二十八街D4座一套住宅,總價329183元。按照合同約定,2007年5月31日交房,但是因遲遲未能達到交房條件,交房日期拖重劃區信貸借款問題延到兩年後,即2009年5月31日。

  事後,開發商"武漢致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"(下稱"武漢致豐房地產")承諾按照原合同約定進行違約賠付,並於2009年跟郭女士簽訂瞭一份"違約交房賠付確認函"。該函件顯示,郭女士房子被延遲交付天數561天,按原合同約定應按已付房款的萬分之二每日計算賠付,賠付金額50913元。雙方約定,於2010年3月31日前完成賠付。然而,直到如今,賠付截止日期已經過去4年,郭女士也未能拿到這筆賠付款。

  郭女士的遭遇不是孤例。傢住盤龍城附近的周女士稱,她於2007年11月在武漢二十八街買瞭一套130平方米的住宅,總價387730元。按照合同約定,2007年12月31日交房,交房日期也被拖延到2009年5月31日。武漢致豐房地產承諾賠付,賠付金額43500元,完成賠付的截止時間也是"2010年3月31日前"。到現在,周女士應得的這筆賠付款也沒拿到。

  郭女士和周女士均表示,"都要瞭很多回,總是往後推"。這筆原本承諾的賠付款為何遲遲拿不到?昨日下午,記者來到黃陂盤龍城武漢二十八街。郭女士撥打多個開發商工作人員電話,得到的答復要麼是讓其另外找人,要麼就是下周一再來。

  郭女士稱,下周一再遇到開發商推三阻四,隻好走法律程序。周女士也表示,將聯合其他未拿到賠償款的業主共同維權。一名已入住的業主艾女士介紹稱:"當時大概有900多戶業主被延遲收房,但現在隻有300多戶通過法律手段獲得賠償。"



新聞來源http://wh.house.sina.com.cn/news/2014-03-16/08063991494.s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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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carpente06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